石家庄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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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物业公司的管理范围

  石家庄物业公司的管理范围

  综合管理小区规划红线范围内,涉及共用财产和公共事务的管理

  (1)负责制定物业管理[1]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每年一次对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普查,根据普查结果制定维修计划,组织实施;

  (3)白天有专职管理员接待住户,处理服务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住户的咨询和投诉;夜间有人值班,处理急迫性报修,水、电等急迫性报修半小时内到现场;

  (4)协助召开业主大会并配合其运作;

  (5)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服务质量标准完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齐全;

  (6)与业主签定物业服务合同等手续;公开服务标准、收费依据及标准;

  (7)应用物业管理系统对业主及房产档案、物业管理服务及收费情况进行管理;

  (8)全体员工统一着装,佩带有相片胸卡,持证上岗;

  (9)每年进行一次物业管理服务满意率调查,促进管理服务工作的改进和提高,征求意见用户不低于总户数80%。

  (10)建立起应对各种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理机制和预案,包括组织机构、人员和具体措施等,一旦发生,能随时投入运行。

  房屋及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按《北京市住宅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中附件-: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应包括的范围的内容为准;不包括另行收费的设备设施,如电梯、水泵、暖气等设备确保居住小区内楼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基本市政设施的正常使用运行和小修养护,包括:

  (1)楼房及小区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养护和小修,执行《房屋及其设备小修服务标准》;

  (2)保证护栏、围墙、小品、桌、椅、楼道灯、绿化设施等公共设施、设备正常使用;道路、甬路、步道、活动场地达到基本平整,边沟涵洞通畅;

  (3)确保雨水、污水管道保持通畅,定期清淘化粪池、雨水井,相关设施无破损;

  (4)负责小区智能化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

  (5)定期清洗外墙。

  绿化小区规划红线范围内的中心绿地和房前、屋后,道路两侧区间绿地

  按市园林局规定的《二级养护标准》养护。

  保洁小区规划红线以内,业主户门以外维护和保持服务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包括:

  (1)有健全的保洁制度,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明确的分工和责任范围;

  (2)设定垃圾集纳地点,并每日将服务范围内的垃圾归集到垃圾楼、站,对垃圾(专用)楼、站、箱、道、桶及垃圾进行管理;

  (3)每日对保洁服务范围内的区域进行一次清扫,做到服务范围内无废弃杂物;

  (4)对楼梯间、门厅、电梯间、走廊等的门、窗、楼梯扶手、栏杆、墙壁等,进行一周一次清扫;

  (5)按政府有关规定向服务范围内喷洒、投放灭鼠药、消毒剂、除虫剂;

  (6)在雨、雪天气应及时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进行清扫。

  (7)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通风、清洗和消毒,加强对业主的宣传,维持正常的生活秩序。

  公共秩序维护小区规划红线以内,业主户门以外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和公共财产的看管,包括:

  (1)相对封闭:做到小区主要出入口昼夜有专人值守,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2)维护交通秩序:包括对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行驶方向、速度、临时停放位置进行管理,保持车辆行驶通畅;

  (3)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楼内的门、窗、消防器材及小区的表井盖、雨箅子、小品、花、草、树木、果实等;

  (4)夜间对服务范围内重点部位、道路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防范检查和巡逻,巡逻不少于2人,做到有计划、有记录;

  (5)有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的处置预案;发生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报警和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停车管理

  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在停车场(存车处)、位的管理

  (1)有健全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存车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案;

  (2)对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登记发放凭证,出门凭证放行;

  (3)保证停车有序,24小时设专人看管;有发生紧急情况预案;

  (4)长期存放的,应签订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消防管理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及消防管理

  (1)有健全的消防管理制度,建立消防责任制及火灾消防预案;

  (2)消防设施有明显标志,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和维护;

  (3)定期进行消防训练,保证有关人员掌握消防基本技能。

  (4)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协助消防人员疏散、救助人员等。

  高压供水养护、运行、维修(1)保证居民正常生活用水;有停水处置预案;

  (2)水箱盖上锁并定期清洗消毒,确保水质合格;

  (3)维修服务标准执行京房地修字[1998]第799号文件规定。

  (4)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要加强对供水系统的消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高压水泵机房,接近高位水箱。

  电梯养护、运行、维护(1)主梯6:00-24:00不间断运行,0:00-6:00呼叫运行,电梯工夜间值班,并在候梯厅公布呼叫电话或房号。凡是楼层中设有电梯门的,均须开启载客;

  (2)凡有高峰梯的,在高峰期6点-8点、17点-19点与主梯同时运行;

  (3)主梯维修时,有备用梯的,用备用梯运行,无备用梯的,属急迫性维修的,应在30分钟内抢修完工,其它维修应于23点至次日5点以内完工;有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处置预案;

  维修服务标准执行京房地修字[1998]第799号文件规定。

  (4)一旦发生电梯停电关人、夹人等危险情况时,应迅速组织救助。

  装修管理服务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1)有健全的装修管理服务制度;

  (2)查验业主装修方案,与业主、施工单位签定装修管理协议,告知业主装修注意事项;

  (3)装修期间,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与检查,严格治安、消防和房屋安全管理;对进出小区的装修车辆、装修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调解因装修引发的邻里纠纷;

  (4)业主装修结束后,应进行检查。对违反装修协议的要进行处理,问题严重的报行政管理部门;

  (5)及时清运装修垃圾,集中堆放时间不得超过三天。

  任何物业公司不允许向业主收取装修保证金

  近日,石家庄市物价局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组织桥东区、桥西区、高新区近百家物业公司代表对《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进行了专门学习,并要求各物业公司认证贯彻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文件规定,不得以任何借口向业主收取装修保证金、装修电梯使用费等法规明确禁收的费用。

  石家庄市物价局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向物业公司代表传达了文件精神,并对《管理办法》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解读,尤其是对近期市民关注度较高的“禁收装修保证金”等细则进行了重点提示。根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禁止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收取装修保证金(押金)、装修电梯费等,但是在《管理办法》实施之后,仍有部分物业公司在向业主收取装修保证金,并声称公司并未接到相关部门禁止收费的通知,引起了业主强烈不满。为更好地贯彻《管理办法》的指导精神,保证新规定不折不扣的执行到位,市物价局特别向到场学习的物业公司代表当面发放了附有《管理办法》全文的学习资料,让大家更清楚了解与业主相关的各项规定,并一再强调绝对不允许任何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管理办法》中明确禁止收取的所有费用。某些物业公司以“未收到上级文件”作为继续向业主收取装修保证金的理由是不成立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业主在装修过程中就无须接受物业公司的监管,根据文件规定,业主对房屋进行装修时,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

  市物价局人员表示对于文件中提到的装修垃圾和渣土清运费以及公共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早已着手制定,近期将征求业主及物业服务企业的意见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预计在年内正式出台收费标准。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科负责人认为,上级部门出台的新规定是经过科学调研、反复论证的,其规定是科学合理的,物业公司应积极配合。为更好地维护良好的小区环境,物业服务企业应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以完善的服务赢得业主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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